尊敬的客户: 您好,接香港DHL通知,寄往印度尼西亚,单票重量超100 KG的货件,收件方须提供以下清关文件才能进口:
- Original POA (power of attorney)正本清关委托书 - Tax ID No (NPWP) 收件方税号 - Import ID No (API) 进口登记号 - Customs ID No (NIK) 海关登记号
其中除POA文件是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由收件方提供,其它3个文件均必须在寄运货物前提供。 重量在100KG以上的货物不能寄运至酒店、旅馆,私人,银行,展会地址或不能提供以上清关资料或者不具备进口该货物条件的收件方。 寄件方在寄运货件前,必须预先通知收件方查询当地海关,了解进口相关货物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收件方具备清关能力和条件。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复审随货资料,如所寄货物或随货资料未能遵从当地海关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扣留30天检查,被扣留货件随时可能会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者销毁,退回或者销毁前不会另行通知收/发货方。产生的一切延误和费用均由寄件方承担,请知悉并相互转告该通知即时生效,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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